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
1.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
2.受理意见单位:
沙洲职业工学院党院办 受理电话:0512-56730026,邮箱:709983800@qq.com。
沙洲职业工学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