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GTS2025-G0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新生学习用品礼包设计制作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需求:(四)样品要求
投标人需要根据样品清单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1.帆布袋:数量:1个,2.文具袋:数量1个,3.记事本:数量:1本,4.校徽:1个。现更正为:
(四)样品要求
投标人需要根据样品清单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1.帆布袋:数量:1个,2.文具袋:数量1个,3.记事本:数量:1本,4.校徽:1个。
注:如招标文件中的文字表述与图案出现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在开标当日并于开标时间前送至沙洲职业工学院,地址:沙洲职业工学院(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13773293666(递交样品前请电话联系,非工作日不接收样品)。以上样品供评委评审打分,未提供样品的将不得样品分;样品不全者或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评委酌情扣分。各单位样品不得出现投标人的标志、标记,否则不得样品分。各单位的样品由代理机构登记,评委以编号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定。
2.中标单位的样品由采购单位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且供应商实际供货的品质必须不低于样品品质;若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供应商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交货验收时,样品、招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高标准为验收依据。所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样品由采购单位封存,未能中标供应商的样品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可向采购单位取回样品,若自投标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取回样品的,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将有权自行处理。
3.根据实际情况,采购方对于所交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可拒收该批货物,中标单位应承担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而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其他补充事宜
需按照更正后的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斌;联系电话、传真:13773293666
采购单位:沙洲职业工学院
联系人:施 军;联系电话:0512-56730086
2025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