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的公示

字号:T | T 分享到 2021/1/7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部

根据苏教师函﹝2020﹞42号文件精神,经院学术委员会票决,院务会议同意,拟推荐以下培养对象,现予公示:

1、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李志梅

2、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刘静静、邵旦

3、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

电子信息与智能控制技术教学团队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与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5673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