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内部评估结果公示
依据《张家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将我单位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4日。对公示事项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资产设备科联系。 联系人:资产设备科 电话:0512-56730086经济管理学院序号资产名称单位数量原值/元评估价值/元评估处置方式备注1微型电子计算机台92469,200.009200公开拍卖2微型电子计算机台451755004500公开拍卖3微型电子计算机台15,...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