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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职业工学院第一食堂一楼“早点”窗口合作经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
信息来源: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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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沙洲职业工学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沙洲职业工学院第一食堂一楼“早点”窗口合作经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沙洲职业工学院第一食堂一楼“早点”窗口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ZC2021-G081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沙洲职业工学院第一食堂一楼“早点”窗口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2、供货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一年

3、采购预算: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招标项目信息

采购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洲职业工学院校园官网”发布。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起至2021年8月25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起至2021年8月25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需现场报名。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国泰北路与振兴路红绿灯交界)四楼招标代理部)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报名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报名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五、答疑

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2:00时前

疑问提出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512-58116115; 电话:0512-58116115。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各投标人。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9月10日8:30-9: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沙洲职业工学院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梅玉、刘嘉琪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时整

开标地点:沙洲职业工学院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梅玉、刘嘉琪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与国泰北路红绿灯交界处)

联系人:刘嘉琪 联系电话: 0512-58116115 18013299587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德兴 联系电话:0512-56730970 13962202237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75120122000015540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电话:0512-58116115

十一、只有在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二、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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